主旨:本校「停車管理暨收費要點」修正案,經第409次行政會議決議通過並自111年8月1日新學年度起實施,特此通知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111.03.15.行政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 修正法規第四章第8點條文內容,增訂「停車權限」首次申請者須審核駕照機制,以確 保本校教職員工合法駕駛汽、機車及行車安全。
三、詳細修正內容,請參閱總務處事務組法令規章-停車管理暨收費要點或附件。
如有疑問請電洽柯小姐(分機532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