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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公務車輛派借使用方式

一、本校現有公務小客車2部,分置於三民校區及民生校區,除定時載運公文圖書等外,可供各單位公務派借使用;惟囿於本校無編制駕駛,申請單位請自派人員駕駛。

二、公務車輛申請程序:需求單位請填具「派車單」(表格請至「總務處網頁」「表單下載專區」之事務組表單專區,點選「其他申請表單與資料」下載「派車單」使用。並依校區分送至事務組或民生校區總務組審核。

三、如有疑問歡迎洽詢事務組何先生(分機5315)或民生校區總務組唐先生(分機5495)。

總務處事務組敬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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