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保傷病/職業傷病給付宣導

依據勞動部111年5月6日勞動保2字函釋,放寬確診COVID-19之被保險人自111年4月8日起進行居家照護之期間,得依規定請領傷病給付。
另有關本校職業傷病認定申請,請逕洽環安中心,俾憑辦理後續事宜。
檢附勞動部公告「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之被保險人申請居家照護期間傷病給付Q&A」,供作參考使用。

附件一、被保險人居家照護期間傷病給付Q&A

附件二、勞工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-確診COVID19

附件三、確診COVID-19居家照護勞保傷病給付申請書範例